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21-04-23

长清区纪委监委机关共设12个职能部(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济南市长清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政策法规室)。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1个,区廉政教育中心。另设3个科,分别为:党风政风综合科、纪检监察一科、纪检监察二科。

设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区委工作部门序列,为正处级,设立中共济南市长清区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其中第一至第三巡察组设在区纪委,第四、第五巡察组设在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监委设立综合派驻组8个、单独派驻组2个、派出机构1个。综合派驻组为: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组;单独派驻机构为: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出机构为: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