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职责简介

来源:长清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23

内设机构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等。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等。负责委属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信访室(区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案件审理室(政策法规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按相关规定应予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起草、修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贯彻有关党内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