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6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分别对区贸促会、区红十字会、区档案馆、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区妇联、区科协、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8个部门党组织开展巡察,时间为两个月。
巡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山水魅力中心城区提供有力保障。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机构受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问题反映,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收短信)、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立了意见箱,受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现将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中共济南市长清区委巡察办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