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全面反馈

发布时间:2022-01-26

1月12日开始,区委各巡察组陆续对第十一轮各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巡察反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反馈会议并讲话,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四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于2021年9月14日启动,利用2个月的时间,安排3个巡察组对9个区直部门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回头看”,1个巡察组配合市委巡察开展了停车领域专项巡察。本轮巡察,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三个聚焦”要求,围绕被巡察单位履行职责使命情况,查找被巡察单位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区委重要工作安排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反馈中,巡察组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单位抓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深入;有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重点工作进展较上级要求还有差距;有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紧,力度不够;有些单位、有些党员干部作风不扎实,有的工作消极应付;有些单位内部管理不严,制度执行不到位等。

反馈会议强调,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好整改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整改的严肃性,提高抓好整改的自觉性,确保整改措施的持续性,切实把巡察整改与解决问题、建章立制、改进工作结合起来。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切实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全面认领、照单全收,按照要求制定好整改工作方案,将整改事项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在规定的时限完成整改,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改进和加强本单位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