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7
经区委同意,长清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各巡察组,从4月8日开始,将区委第九轮巡察情况向各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全面反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了反馈会议并讲话,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四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部署,自2020年10月30日开始,利用3个月的时间,安排5个巡察组对16个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各巡察组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效发挥了巡察的政治监督作用。
反馈中,巡察组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有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够精准有效;“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等。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转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处理。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巡察反馈时强调,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高度负责尽责、抓紧抓实抓好。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将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将公开通报曝光,严肃追责问责。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严格按照区委的要求,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精心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同时,要以问题为导向,详细制定整改台账,对照台账抓好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