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形象工程”坏形象 伤民心

发布时间:2023-11-27


归德纪检监察工委  王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不能一味等靠、无所作为,也不能“捡进篮子都是菜”,因发展心切而违背规律、盲目蛮干,甚至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近年来,“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频发,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片面追求“领导注意”,忽略甚至不在乎“群众满意”,归根到底是权力观、政绩观出了问题。

要追求名节,不要追名逐利。为官一任,希望能作出更多的政绩,这是应该的。但追求什么样的政绩、如何追求政绩,映照着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考量着领导干部的精神高度。部分党员干部“作秀”不“做事”,“造势”不“造福”,图的是给自己树碑、为的是给自己留名。因此,要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培育正确权力观、政绩观。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国法学习教育,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任职履责干事的“紧箍咒”“硬约束”,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要以权谋事,不要以权谋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有些党员干部为了个人的名利地位,罔顾党和人民利益,把个人利益凌驾于人民群众利益之上,忘记了自己“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阻滞了地方健康发展。要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锤炼、坚定信念宗旨、牢记初心使命,将一切为了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绩观贯穿始终,从思想上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要稳扎稳打,不要一曝十寒。“政如农工,日夜思之”。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握好“显绩”与“潜绩”的辩证关系,不图一时之名,不贪一时之功,坚决摒弃急功近利的“花架子”,把精力投入到打基础、利长远、出实效的工作中。“形象工程”遇冷,“民生工程”才能回温。要用好党内监督“探照灯”,架好党纪国法“高压线”,对务实担当的干部加强正向激励,把群众“好差评”作为考察干部的“测量尺”,打好抵制形象工程“持久战”。